羊城晚報訊 記者黃曉晴、通訊員李釗報道:17歲少年阿發和另外兩位同齡少年因在高明區荷城街道某網吧盜竊而被審判,其間,他透露其父母極少管他,他已經離家出走三年。
  阿發是雲浮市鬱南縣人,隨做生意的父母來到高明。他說,平時父母沒空管教他,上初中時他就結識了一些社會無業青年,開始變得無心向學,跟那些青年混跡社會;而初二輟學後,他更是離家出走,至今三年沒有回家。
  今年年初,阿發同另外兩位同齡少年因缺錢用,便商議去“搞”點錢花。很快,他們把目光投向了經常上網的網吧。“早上8點網吧裡人最少,那時通宵上網的客人剛剛離去。”常年出入網吧的阿發一下子就找到了最佳作案時間。“我們一般是兩人配合,在網吧角落裡,一人假裝上網,另一人拆其他電腦偷內存卡。”阿發說道:“每次偷1-2條內存,以幾十元一條的價錢,賣給一些維修電腦的檔口。”
  近日,高明法院以盜竊罪判處阿發有期徒刑六個月十五日,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編輯:李傑  (原標題:雲浮少年離家出走三年沒錢用去網吧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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